7News网站11月25日报道称,大约40年前,维州一名男子强奸了他的侄女,当时他们都是十几岁的少年,该男子目前被判免于监禁。
1981年,在位于Sunshine家中的一场“追逐”游戏中,当时16岁的被告将13岁的侄女摁在自己的床上。他对其瘙痒逗乐,之后实施强奸。
事后,她“血迹斑斑,又痛又怕”,告诉了母亲自己受辱之事。女孩的母亲随后威胁男孩说,如果他再碰她女儿就会杀了他。
(图片来源:7News)
周三,这名现年56岁的男子在维州郡法院被判处两年缓刑。这意味着他可以被立即释放回家,但如果在此期间被发现犯有任何其他罪行,他将重新服刑。
早些时候,他承认对10到16岁的儿童进行性侵。量刑法官表示,尽管男孩是女孩的叔叔,但没有证据表明他有预谋或计划,两个孩子之间没有大的年龄差距,也没有违反信任。他补充说,但其虐待行为很严重,造成了身体疼痛和心理伤害。
法官在法庭表示:“事实证明,这种侵犯行为会毁掉受害者的生活。”“原告每一天都因你曾经的行为而痛苦。”法官说,该男子实施犯罪时是一个“问题儿童”,在8岁到11岁之间遭受过性虐待。这名男子在此前的认罪答辩中获得减刑,有机会改过自新,再犯的可能性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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